【与你有关】 国务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,取消这些审批↓
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,决定对两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。
通过修改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》、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两部行政法规的3个条款,取消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审批、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2项由地方实施的审批项目。
发布时间:2017-1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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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,公布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,决定对两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。
通过修改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》、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两部行政法规的3个条款,取消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审批、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2项由地方实施的审批项目。